今天是九月十二日,也是自由一日的日子,我和他又见面了。
钢笔尖顿住,墨水在纸面洇开一小团微不可察的晕痕,像一颗将落未落的露珠。我盯着那点黑,忽然笑出声来——自由一日?呵,卡塞尔哪有什么自由,连食堂里打饭阿姨多舀一勺土豆泥都要看诺玛心情。可偏偏这天,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衬衫站在梧桐树影下,头发被风撩得乱七八糟,手里攥着一张皱巴巴的新生指南,眼睛却亮得惊人,像刚从旧书堆里翻出半枚铜币的孩子,笃信它能买下整座城堡。
我当然记得他。比记得自己左手第三根手指上那道浅疤还要清楚。
不是因为他是S级,不是因为他拎着把刀就能在校长办公室门口站成一根会喘气的旗杆,甚至不是因为他刚才在食堂里被我用脚趾蹭膝盖时,耳根子红得像被龙血浸透的枫叶——而是因为七年前那个暴雨夜,他蹲在铁皮屋檐下,把最后一块巧克力掰成两半,一半塞进我手心,一半自己含着,糖衣化在舌尖的甜混着雨水的涩,他说:“夏曦你别哭,等我长大,我带你去看极光。”
那时他十岁,我九岁零三个月,刚被路鸣泽从西伯利亚冻土带出来,肺里还带着冰碴子的腥气。而他,只是个连自行车都骑不稳、被婶婶追着打三条街的普通小孩。
可他居然记住了。
我合上日记本,指尖无意识摩挲着封皮边缘一道细小的划痕——那是去年冬天用裁纸刀刻的,刻的是龙文里“锚点”二字的变体。不是为了铭记什么誓言,纯粹是练习笔画。就像每天早上对着镜子练三次微笑,每次三十七秒,不多不少;就像每次看见他,心跳会自动校准到每分钟六十八次,误差不超过正负两拍。精准得不像活人,倒像台被设定好参数的仪器。
窗外月光移了位置,斜斜切过零的床沿,在她额角投下一小片银灰。她睡得很沉,睫毛在光里静止如蝶翼。我轻轻掀开被子一角,把日记本塞进枕头底下——不是怕她看见,是怕她没看见。这本子迟早要“遗失”,迟早要“被发现”,迟早要在他某次醉酒后翻出第一页,读到这行字,然后对着空酒瓶发呆整宿。
我躺回去,手臂枕在脑后,盯着天花板上蛛网形状的裂纹。诺玛的通风系统在头顶嗡鸣,像只疲惫的老蜂。忽然想起白天古德里安教授说的那句“第一例不响应尼德霍格召唤的龙血后裔”。
呵。
我翻了个身,面朝墙壁。墙纸是学院统一配发的深青色,印着极淡的藤蔓暗纹。指尖在墙面上缓缓划过,指甲刮擦壁纸发出沙沙声,像蛇在枯叶间游走。没人知道,当八音盒响起的瞬间,我后颈的皮肤曾骤然绷紧——不是因为敬畏,是剧痛。仿佛有烧红的针顺着脊椎一路捅进颅腔,耳膜里炸开无数细碎的玻璃声。我强撑着没倒,甚至仰起头露出恰到好处的虔诚表情,可指甲早把掌心掐出了四个月牙形的血洞。
路鸣泽没骗我。交易成立:他抹掉我身上所有龙族烙印的波动痕迹,让我在血统检测仪前像个纯血人类;代价是每当高浓度龙文共鸣出现,我的神经末梢就会被强行接驳进某个正在崩塌的言灵回路。这具身体现在就是个漏电的插线板,表面光洁,内里全是裸露的铜丝。
所以我不怕3E考试。我只怕明天坐在考场里,他低头写字时后颈汗湿的碎发,会让我想起七年前他替我挡下那记龙裔冷箭时,也是这样一滴汗滑进衣领。
手机在枕下震动,屏幕亮起幽光。是芬格尔发来的消息,只有三个词:“鱼子酱·吐司·鸡尾酒”。后面跟着一个龇牙咧嘴的黄豆表情。
我盯着那串字看了足足四十秒,忽然笑出声,笑声压得很低,像猫在啃骨头。这废物师兄倒是敏锐——他肯定猜到今晚我和路明非共进了晚餐,更猜到我打包带走的绝不止是食物。但他不知道,真正被偷走的,是路明非口袋里那张学生证背面,我用指甲悄悄刮下的世界树徽记涂层。此刻它正躺在我抽屉最底层的琥珀树脂里,凝固成一枚小小的、半透明的琥珀。
明天考试,他会坐在我斜前方第三排。监考老师是施耐德教授,左眼戴着战术目镜,右眼缝着三道手术线,据说能透过眼皮看见考生瞳孔扩张频率。可他看不见我袖口里那截纳米级导电纤维——它连着藏在发绳里的微型信号发射器,只要我轻轻捻动发尾,就能让考场所有电子钟表的秒针集体跳快0.7秒。而0.7秒,足够他抄完选择题最后一题的答案。
这才是真正的作弊。
不是递小纸条,不是传答案,是把时间本身掰弯,再悄悄塞进他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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