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虽然不是很精通法律。
但也知道,未成年人不是遇到特别残忍、情节恶劣的刑事大案
都可以免除惩罚。
自己只要和才满六岁的表叔串通好
说不定可以像杨丽娜那样,利用侄子直接免罪
这是他看到了杨丽娜的案例,临时获得的启发。
毕竟
他的点赞也有好几千,就算辩护得当也要坐牢。
而这样尝试一下,起码有免罪的希望
“被告人,这里是法庭,你需要为你所说过的每一句话负责任,你确定这条评论不是你发的”
周全民皱了皱眉,沉声责问了一遍。
姜林咽了咽口水。
但还是硬着头皮辩解道“真的,我说的都是真的,这条评论真不是我发的。”
周全民深深看了姜林一眼。
姜林在最终陈述的时候,才交代出这么重要的线索
实在是太不寻常了。
以他多年担任审判长的经验来看,大概率是为了脱罪的情急之举。
“被告方律师,关于此事,你有什么要说的”
随后。
他转过头,看向了张玮。
张玮得到了发言机会,深吸了一口气。
如实说道“关于此事,我方当事人并未事先告知于我,恳请审判庭容许我方有足够的时间筹集证据,自证清白。”
他没有第一时间反驳己方当事人。
而是打算庭后再找己方当事人确认情况。
周全民点了点头“既然如此,那此案遍押后再审,现在进行下一个案子的审理。”
类似这种存疑的案子
的确需要反复侦察。
而这起案子,并非刑事公诉案,因此搜集证据的工作并非检察院负责。
按照刑法
自诉案件,需要起诉人自己寻找证据,证明自己利益遭受侵犯、证明他人违法犯罪。
秦牧已经提交了这方面的证据资料、检举材料。
而作为被告,在对方提交了证据的情况下
想要反驳对方,摆脱自己的嫌疑,就只能自己搜索证据,自证清白。
除非特别情况,可以申请检察院介入取证。
“下一个案子,被告人赵凯”
周全民敲响法槌,继续当庭审理第十四起案子。
然而
后面的被告们,在看到了杨丽娜和姜林的案例在前。
都十分默契。
不约而同的喊冤,表示自己不是评论的实际发起者。
“法官,评论不是我发的,当时我的账号被盗了,我对此什么都不知道啊。”
“这个账号我记得上个月就卖给别人了,我觉得很可能是买号的人发的。”
“法官明察啊,那天我手机被一个小偷偷了,发生了什么我都不知情。”
“当时我家的狗好像舔开了我的手机屏幕”
为了给自己脱罪。
接下来的人,都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借口。
坚决否认自己是评论的实际发布者。
给案情的审理增加了极大的难度。
导致
在下午五点的时候。
整个诽谤案,才审理完二十二个人
前十二个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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